鼓楼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部门职责清单
一、公共决策与行政指导类事项
1、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全区企业国有资产和区属企业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3、组织研究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
4、拟订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委托监管工作,提出全区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总体规划;
5、提出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重组;政策建议,指导和推进监管企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6、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治理机制;
7、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落实经营投资责任,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8、指导区属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确定区属集团发展主业;
9、完善区属集团投资、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管理办法;
10、负责监管企业章程管理工作;
11、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监管企业改革方案审核论证工作,指导推进监管企业改革重组工作;
12、负责对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
13、负责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监测与预警分析工作;
14、负责对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提出意见;
15、负责指导区属集团建立健全会计、财务管理制度;
16、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
17、制定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
18、建立健全区属集团绩效评价体系,完善区属集团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开展年度与任期考核;
19、承担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区属集团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20、负责完善区属集团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21、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区属集团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调控区属集团工资分配总体水平;
22、拟订区属集团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薪酬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23、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
24、拟订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25、承办监管企业范围内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26、负责监管企业国有(集体)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
27、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
28、负责拟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方案;
29、负责指导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审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要资产重组方案和国有股权大额增减持方案;
30、负责指导推进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工作;
31、承担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管工作;
32、负责区属集团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33、负责区属集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日常管理;
34、负责指导区属集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35、负责并指导党组织关系在区国资办党委的企业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6、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具体工作;
37、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工作和舆情信息工作;
38、依法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二、内部管理事项
1、负责机关综合文字、会议、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2、负责党委会和办主任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3、负责办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4、负责机关并指导国资系统企业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5、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6、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外事等工作;
7、负责办机关信访接待工作,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承办及转办、交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