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牙湖街道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整治方案
月牙湖街道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管理,有效解决“群租”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导则》、《南京市公安局关于群租房排查、整治重点问题的执法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和区委会议要求,从5月1日起,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街道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从6月1日起,实施长效管理机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街道群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街道各部中心分管领导、月牙湖派出所所长、各社区书记分别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社会管理部,由社会管理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管理部。
二、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街道范围“群租房”现状和各类基础信息,落实针对性措施,各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处罚到位,通过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杜绝有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的群租行为,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为居民营造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三、整治重点
1、成套住宅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非成套住宅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足5平方米,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2、出租的居住房屋,不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分隔搭建后出租、按照床位出租的。
3、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出租供人员居住的。
4、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的。
5、每个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4人的(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6、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7、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四、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5月1日—5月10日)。各社区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积极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会同社区民警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5月31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等问题和风险隐患,街道社会管理部牵头,各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整治行动,对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的群租行为,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3、长效巩固阶段(6月起)。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回头看”,总结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通过网格化巡查建立出租房屋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职责
1、街道综治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司法所认真梳理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
2、各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充分运用网格员和街道下沉的执法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上报街道整治办。
3、街道党政办宣传条口负责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对街道开展的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增强社会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4、月牙湖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完善实有人口数据库;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安排工作人员参与集中整治,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加强执法保障,及时处置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
5、街道经济部安监科负责会同月牙湖派出所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6、街道城管部物管办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关工作,详实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对疑似“群租”行为进行认定,并对明确认定的“群租户”发放整改通知书,落实行政处罚程序;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
7、街道城管部负责对“群租房”涉及的违建进行拆除;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参与“群租房”整治行动;负责做好12345市民热线涉及“群租”问题的梳理、汇总、转办、反馈等工作。
8、街道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照经营行为。
9、街道司法所负责梳理“群租房”涉及的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协调做好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10、街道纪工委负责对职能部门是否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适时提出督察建议书。
上述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社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推诿和畏难情绪,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群租房”整治的各项任务,切实解决好“群租”扰民问题。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作保障,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对排摸中发现的“群租”户,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教育,尽可能引导当事人自行整改。社区、物业要积极开展相关法规政策的广泛宣传,努力争取小区居民的支持与理解,调动小区居民共同参与“群租”行为的整治。
中共秦淮区月牙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