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秦淮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住建(房产)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秦淮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六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5]90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执政理念,充分认识加强老旧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重要性,将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纳入“规划,将保障居民二次供水安全提升到改善民生和国家反恐战略的高度,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统筹引领、街道组织实施、社区矛盾化解工作优势,借助民生工作站的品牌效应,整合各类资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全方位支持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推动形成责权明晰、管理专业、监管到位的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工作新格局,解决好城市供水“水质安全问题,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二、目标任务
2017年1日前竣工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宁政发[2013]130处, 2015,2016年分别完成50%。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各街道成立二次供水改造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整合街道相关职能资源和社区力量,发动驻区单位、产权单位、业委会、物业公司、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全力推进辖区内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
、做好广泛宣传发动;2、作为甲方单位负责改造工程的立项、监理单位招标工作,与市水务集团签订总承包协议,指挥监理单位和***审计进行施工管理,协调改造工程的居民纠纷,监督总承包单位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制度;4、参与改造项目验收、设施移交及其他相关工作。6。
、会同甲方单位对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排查,收集改造项目泵房、管线、用户等基础资料,配合各街道分批改造计划的编制;2、负责落实改造资金中自筹部分的筹集;4、接管经改造后通过验收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
拨付);负责水改工程启动资金的拨付(预算价的10%(四)区住建(建设)局:负责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中相关规划审批的办理和指导。
(六)区城管局:负责及时审批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中,涉及街巷道路挖掘、占用等工作。
(八)区审计局:负责组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概算审核、***审计、决算审计等方面工作,配合市审计局做好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十)区住建(房产)局:在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区二改办,抽调专职人员和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考核和水改工作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加强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衔接;指导各街道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协调对接区环境指挥部制定上报区年度改造计划;对各街道的项目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组织相关立项、审计、工程安全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协助各街道与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对接、沟通、协调;主持工作例会,收集各部门、街道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协助区督察部门按计划推进工作;
(十二)各相关产权单位(产权人)、建设单位、开发单位:负责筹集自身需要承担的1/3(十三)区环境整治指挥部:对排水达标区项目、小区出新、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进行计划统筹,避免二次开挖;将水改工程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各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一)明确责任,分类推进。明确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原开发建设单位、街道的责任,分工协作、分类推进。在各街道组织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的原则,结合改造完成时限要求,制定改造计划,水质安全隐患突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漏水严重纠纷突出的优先考虑,设施改造条件较好、矛盾较小、资金有保障的优先改造。
(三)统筹实施、文明施工。积极与排水达标区项目、小区出新、管道燃气工程相协调,避免重复开挖;通过加强工地管控和文明施工,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一)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所需资金,由市承担1/3(向产权单位或产权人筹集),供水单位承担1/3(二)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后,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开始计入供水单位运营成本,通过城市供水价格统一弥补。
(一)强化管理过程,全力实施改造。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各街道根据年度目标计划,层层分解细化,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目标;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各街道应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二次供水改造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强化施工管理。加强对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文明施工等现场管理督查,将扬尘、噪音、围挡等影响降到最低,努力让老百姓放心、满意。
(三)广泛宣传,争取群众支持。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集中在老旧小区,现场条件复杂,施工协调难度大。因此在改造工作中,各街道、社区要充分发挥“等平台的功能作用,加强与改水用户的沟通、协调,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让广大居民群众知晓改造工作重要意义,主动支持、配合改造工作。
七、相关事项
(二)泵房建设。原则上不新建泵房,确实需要新建泵房的,新建泵房选址由各街道与居民共同协调解决,费用纳入改造总费用。
(四)改造范围、内容。改造范围为我区范围内,南京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2008月1(五)待改造二次供水小区内突发小区内部管网爆管、水质污染及机泵、闸门、电路等故障影响小区正常用水的,由各街道、社区和物业企业实施应急维修,维修费用按照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相关办法执行,按规定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列支。
八、奖惩
(附表:秦淮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目标)
秦淮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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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单 位 | 2015年完成改造任务15%(24处) | 2016年完成改造任务50%(76处) | 2017年完成改造任务35%(51处) | 总 量 |
1 | 月牙湖街道 | 2 | 7 | 5 | 14 |
2 | 瑞金路街道 | 4 | 4 | 2 | 10 |
3 | 大光路街道 | 2 | 10 | 7 | 19 |
4 | 朝天宫街道 | 0 | 13 | 13 | 26 |
5 | 洪武路街道 | 3 | 18 | 11 | 32 |
6 | 光华路街道 | 2 | 2 | 1 | 5 |
7 | 五老村街道 | 3 | 8 | 5 | 16 |
8 | 红花街道 | 2 | 4 | 2 | 8 |
9 | 双塘街道 | 3 | 3 | 1 | 7 |
10 | 秦虹街道 | 1 | 3 | 2 | 6 |
11 | 夫子庙街道 | 0 | 3 | 2 | 5 |
12 | 中华门街道 | 2 | 1 | 0 | 3 |
合 计: | 24 | 76 | 51 | 151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