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太平桥南33号拾荒者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接到您的建议后,梅园街道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要求街道城管中心、梅园执法中队和社区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据社区了解,您所说的太平桥南33号的拾荒者名叫吕**,六十多岁,2016年初老夫妻俩到大行宫片区周围以收废品为生,现租住在太平桥南35号704室,租金1550元/月,两儿子在南京打工,家庭生活没有特殊困难。城管和社区等都对其进行多次告诫和劝阻,本人态度还好,其老伴态度不太配合。二老前期是在太平桥南33号南面,总统府行政院大门对面的空地上回收废品,2018年东箭道道路出新,空地被改造为小广场,老夫妻俩就到处打游击回收废品。本月13日,社区和中队执法队员再次专门***,把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跟当事人讲清楚,劝告当事人今后不要再讲废品放在公共场所,影响其他邻居的生活和环境卫生,当事人表示配合。
城管网格协管员和社区网格员下一步会加强对该片区的巡查,重点关注拾荒者的行为,发现废品乱堆放的问题第一时间制止和处置。
玄武区人民政府梅园新村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