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玄武区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玄武区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玄武区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防范环境风险,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突出“源头管控、安全处置、过程监管、防范风险”四个环节,以提升固废利用处置能力为重点,压实固废污染防治责任,着力推进中央、省市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解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固废环境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面覆盖全区固废资源化和无害化安全处理,形成较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固废监管体系,有效控制固废环境污染;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中焚烧比例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源头管控
1.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支持引导企业参加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自行利用处理固废。对危废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产废单位及其他固废重点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出并实施减少废物的使用、产生和资源化利用方案。(区环保局牵头)
2. 整顿高风险企业。开展危废“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对危废贮存量不降反升且当年未落实处置去向的产废企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区环保局牵头)
3. 加强产废项目环评管理。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细化建设项目固废属性鉴别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及合理性分析。对固废利用处置存在重大环境风险或未能落实危废减库存要求的企业,暂停其新增产废项目的环评审批。(区环保局牵头)
4. 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置。根据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政策,2020年底前,实现全区范围内覆盖。(区城管局牵头,区房产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健委、环保局配合)
(二)提升末端安全处置能力
5. 提升危废利用处置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危废利用、处置标准规范,加强技术培训交流,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积极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现有设施的自动化程度和运行稳定性,支持培育、引进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不断提升设施利用处置水平。(区环保局牵头)
6. 提升城市污泥处置监管能力。推进区域范围内河道清淤底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处置,探索建立严格检测、合理分类、资源化处理体系,提升河道底泥安全利用水平和监管能力。(区水务局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三)强化过程监管
7. 完善固废收集管理体系。加强危废分类收集和规范贮存,推进园区、科研院校危废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鼓励危废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络和贮存设施。(区环保局牵头)
完善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的收集转运网络。(区城管局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督促区域范围内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分类管理、专用包装、集中贮存等要求,防止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区卫健委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8. 促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强化再生资源行业回收网点检查,加强行业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研究出台合理布局、清洁发展的行业相关政策,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和回收网络体系;推广新型回收模式,鼓励和引导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集聚化、规模化、清洁化,实现行业绿色健康发展。规范行业经营活动,加大行业清理整顿力度。(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公安分局、环保局、城管局、建设局配合)
强化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固废污染环境防治监管,依法查处污染环境的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区环保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配合)
9. 落实企事业、科研院校固废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事业、科研院校依法申报登记固废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信息,严格执行危废经营许可、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执行建立法人责任制,对危废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加强培训指导,宣传贯彻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推进危废规范化管理第三方技术核查,加强监管服务与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企业环保信用挂钩,强化联合惩戒。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环保局牵头)
10. 推进实验室危废环境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区实验室危废环境管理,推进实验室危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区环保局牵头,区教育局、科技局配合)
11. 加强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管理。对医疗机构使用后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收集、搬运、暂存、转运等全流程分类管理,禁止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情况的监管,防范环境风险。统一规范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管理要求,对通过环评验收的本市回收企业,进行遴选、评估选择确定回收企业,确保存储、运输、处理过程中不丢失、不转卖,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和自身不具备加工能力的普通废品回收企业。(区卫健委牵头,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12. 加强垃圾处置环境管理。严格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点等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生活垃圾规范处置。(区城管局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四)加强风险防控
13. 开展固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关停企业、厂房、河道等可能存在的非法堆存、倾倒、填埋固废等历史遗留问题。历史遗留固废的清理、运输、处置应确保安全、不发生二次污染。积极探索制度创新,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及时有效的企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区环保局牵头,区水务局、建设局、公安分局配合)
14. 强化关停搬迁企业污染防治。督促企业在关停搬迁前制定专门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全处置其遗留的原料、产品、装置、设施和残留的危废、固废,强化落实企业关停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责任,坚决打击擅自倾倒、堆放危废的违法犯罪行为。(区环保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配合)
15.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将危废监管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开展危废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重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处置危废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固废产生单位非法转移、利用、处置等行为,通过12345、12369平台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加强环境污染案件危废认定、环境损害评估等司法衔接,保障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立案、备案、依法查处。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运、机动车维修、汽车拆解、货物运输等行业为重点,严厉查处非法收集、加工、遗撒、倾倒、堆放、转移、销售和处置各类固废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打击固废领域利益团伙违法行为,有效切断非法转移、处置固废的通道和链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并追究企业法人及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区环保局、公安分局按职责牵头,区城管局、水务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建设局配合)
16. 建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动和区域间协作,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在打击固废非法转移、非法处置、污染事件调查、取缔非法窝点、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提高联合应对突发性固废环境污染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区环保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城管局、水务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发挥社会监督参与作用
17. 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布本辖区固废重点监管源名单、行政审批结果及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危废产生和处置单位要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危废的产生类别、数量和利用、处置等情况。(区环保局牵头,区城管局、水务局配合)
18. 积极引导公众有奖举报参与。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污染防治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固废环境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环境。鼓励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多方交流合作平台,推进固废处置设施建设“邻避”问题的防范化解。(区环保局、城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政法委,区水务局、建设局、教育局、文旅局配合)
19.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加大公交、地铁、手机等移动媒介和网络媒体平台进行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宣传教育基地,引导全民关心生活垃圾减量和管理工作,树立“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推进有条件的生活垃圾处置利用企业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区城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教育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解决固废突出环境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部门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细化各项任务到部门、到年度,建立健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委、公安分局、城管局、建设局、卫健委、水务局配合)
(二)严格督查问责。将固废治理工作纳入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加强固废治理攻坚工作,对规划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发生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违规事件且性质恶劣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区域限批、媒体曝光、专项督查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对发生问题的单位,以及所在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问责。(区环保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宣传部、区纪委按各自职责牵头)
(三)落实政策保障。各部门要将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纳入规划的固废处置设施项目给于重点扶持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建立项目立项、环评、安评、能评、消防等审批绿色通道,重点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科学论证设施选址,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规定落实固废利用处置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固废利用处置单位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障处置设施建设和稳定安全运营。加强固废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水平。(区发改委、建设局、环保局、财政局、税务局按各自职责牵头)
相关文件:关于《玄武区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