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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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3月10日起,连云港市党政机关公车改革核定保留的355辆公务用车将陆续喷涂统一标识。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连云港市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坚持“统一标识、分级实施”的原则,在逐步完善公车平台运行管理的基础上,定于3月10日至25日,对全市市级党政机关核定保留的355辆公务用车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或“执法用车”的标识,实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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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9:31: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