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诉讼公证对接调解新平台探索多元化解社会矛盾新途径
2017年6月26日上午,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综合会议室,沈阳市大东公证处与大东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关于开展协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签约仪式。大东区人民法院马巍院长、陈青副院长以及民庭负责人,大东区司法局吴树森局长、沈阳市大东区公证处刘波主任参加了签约仪式。
2017年年初以来,在大东司法局大力支持下,沈阳市大东公证处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五心大东、从心而动、幸福家园、共同缔造”和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战略布局和规划,在全省同行中,率先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尝试,通过近半年的对接合作实践,有效发挥了公证服务效能、增强了公证调解能力、牢固了诉调联系协作,走出了一条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调讼、参与司法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在全市创新公证服务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受到了上级相关部门的关注和好评。
此次双方开展协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签约仪式,是积极探索和推进普通民事和商事纠纷案件多元化解机制,将司法与公证的群众认可合二为一,引导更多纠纷走公证债权文书而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实现民间借贷、婚姻、继承、抚养等常见民事纠纷的诉前分流,全面提升多元化解社会矛盾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同时,也是大力整合双方资源,落实购买社会服务理念,引进全新公证理念,实现传统模式的司法送达、调查取证、财产保全等审判辅助业务全方位外包,全面提升公证机构参与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