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理小区居民楼道内乱堆放物品的提案(第153143号)的答复
王景民委员:
您好!
您在区十五届政协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清理小区居民楼道内乱堆放物品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百姓民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正是目前非常关注的民生问题。根据《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大东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我区住宅区管理问题提出最新的工作方案,我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联合本区实际情况着重推行老旧小区引入“保障型”物业管理模式及城市精细化管理。
根据大东区住宅区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做好日常生活垃圾清运及时、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垃圾收容器整洁完好、有分类标识。庭院及楼道内干净整洁,园区内无三堆杂物堆积,无建筑残土堆积、建筑垃圾设置绿网,路面及绿化带无散落垃圾及宠物粪便,居民楼外墙及楼道无小招贴,楼道内无三堆杂物堆积,无乱扯乱挂现象。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相关部门职能,共同推进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实现良性循环。按照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始终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和职能部门在相关工作中的监督、指导作用,形成整体合力。通过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物业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地向前发展。正如您所言,完善物业公司管理监督机制,促进物业公司对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到位,加大巡查力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张特安全标语等形式,提醒保持楼道的畅通,真正达到创城标准,让小区居民满意。
感谢委员对大东区房产工作关心与支持。
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