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城市更新局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领导信息
张敬忠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城市更新局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8***18585 办公地址: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A座2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
田晖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工作 办公电话:8***30651 办公地址: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A座2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
张英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土地整备工作 办公电话:8***30651 办公地址: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A座2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本区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二)组织编制城市更新规划、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城市更新中长期及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三)统筹全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组织实施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和产业项目;对具体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编制策划方案;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统筹供地。
(四)负责城市更新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拟订年度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有关工作。负责编制由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项目的融资、预算、搬迁补偿安置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统筹协调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土地整备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资金测算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成本核算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由区本级资金投入的城市更新土地的管理工作,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整理、保护管理和临时利用审批;统筹协调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和测绘工作、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各类用地组报卷前期工作、城市更新项目完善用地手续后的供地有关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涉土项目的招商工作。
(六)统筹指导纳入年度城市更新计划的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及土地整合归宗工作;统筹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征地、征收工作;负责全区城市更新工作被委托实施单位的政策指导、业务培训。
(七)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数据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数据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监督。
(十)负责本行业系统及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一)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三)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点:区政府C座212 211
科室负责人:沈长德 办公电话:8***00007
主要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文字综合、人事财务、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国有资产、印鉴管理、办公场所运转维护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数据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办公地点:区政府C座214
科室负责人:吕明哥 办公电话:86056256
主要职能:负责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城市更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会;负责涉法涉诉案件相关工作;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归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定期开展培训工作;负责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简历信访档案,做好案件分类;负责市长信箱、8890、民心网、123345等热线和网络投诉答复办理工作;承担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土地整备科 办公地点:区政府C座206
科室负责人:刘 莉 办公电话:8***30705
主要职能:负责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发展需要,编制区域内城市更新规划、总体工作方案和土地储备、出让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收储前期整理、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审批和后续土地出让工作;负责储备土地的出图定线、全书审核、提规划条件、拟定方案、测算核量及收益分析、地价会提报、开发整理等工作;负责城市更新局项目涉及的各类用地组报卷工作;负责牵头协助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集体土地征地组报卷前期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完善用地手续后的供地有关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完善用地手续后的供地有关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涉土项目的招商工作。
(四)征收管理科 办公地点:区政府C座204 207
科室负责人:杨 震 办公电话:86056257 8***30519
主要职能:统筹和指导全区征收和回迁安置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拟定年度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有关工作;负责编制由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项目的融资、预算工作。
撰稿人:柳月娥
审核人:田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