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区政协第161号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推行红色物业提案的办理复文
委员姓名: 何长江
提案编号: 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61号
主要内容: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让小区居住品质得以提升,提升了居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在“三城联创”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一定问题。
一、存在问题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还存在改造前论证不充分、改造中群众参与度低、改造后缺乏后续管理难以维持的局面,大量资金无法发挥效益,群众还不买帐,甚至成为新的矛盾焦点。
二、原因分析
一是调查研究够。老旧小区改造前群众不知情,无论是决定改造某小区,还是改造项目、改造标准,居民都无法有效参与,民意摸底调查研究不够充分。
二是改造过程中,居民与施工作业单位互动不足,沟通不够,时常产生矛盾。
三是改造结束后,因没有执行好业主大会规程,导致后续引入管理产生问题,如尝试引入保障型物业、收取停车费、聘用保安等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好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将第二年将要进行的改造项目预先进行设计,从先建立业主委员会或自管委员会开始,以业主大会意见提出改造申请,确定改造内容、改造标准,提出后期管理设想,让老旧小区改造从初始阶段就依法依规。改变街道提报、房产局选择的小区改造提出路径。
二是强化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筹。要加强对提报改造计划的小区进行考核比较,优先选择那些居民同意率高、后期管理方案优化的园区进行改造。对改造方案进行征集、修改,吸纳建设性意见充裕方案。
三是强化改造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增强老旧小区改造中居民群众的参与度,让居民有话语权。减少后期工程质量带来的社会不稳定。
四是加强推进“红色物业”。以社区党委为引领,发挥居民区党员及在职党员的作用,推进在业主委员会中配备党员,以及以换届为契机让业委会成员与社区党委委员交叉任职。推动在物业公司中组建党组织,发挥好国有物业企业中党组织作用,构建社区党委、业委会党组织、物业党组织协作融合的治理格局。
承办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姓名: 侯建民
联系方式: 024-86056278
办复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推行红色物业”的提案收悉,接到您的提案,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对此情况进行了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您提出的“强化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筹,制定好年度改造计划”的建议,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我区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沈阳市居民小区改造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沈委办发[2017]60号)要求,坚持“改造一个、管好一个”的原则,由区房产局小区办负责招标改造、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对辖区改造工程负责监督验收,后续管理由区房产局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具体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对于符合改造标准的小区,将强化属地原则,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就“是否改、怎么改”的改造方案,在辖区内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对于业主强烈要求改造的内容,在资金上加大倾斜力度,在保证群众满意度的基础上,将项目统一纳入全区旧住宅区改造计划。
我局将摸索建立起一套长效的管理机制,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管理,通过采取专业化物业、保障型物业、业主自治管理、街道办事处、社区托管等模式,引导专业物业企业对条件成熟的小区进行接管或协管,不具备条件的小区,由街办组织落实以保洁、秩序维护、房管修缮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托管,保证老旧小区居民也可以享受到基本保障型物业服务。今后我局将协同有关部门向市、区两级政府争取对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进行一定的扶持政策,用于提升带动居民支持物业管理服务。
二、您提出的“强化改造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增强老旧小区改造中居民群众的参与度”的建议,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目前,全区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侧重点均能够按照居民要求强烈程度、地面破损程度、街道办事处、社区的反映情况和资金统筹安排情况等做出计划排序。
一是,将在今后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开展前,组织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成立业主委员会向小区全体居民征求整治意见,并且在改造中,请社区和居民代表监督整治方案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改造竣工时,由我局小区办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验收,小区改造从计划安排到施工验收的全过程,做到全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让旧住宅区改造工程成为老百姓放心的“民心工程”。
二是,在施工前对每一个项目将项目改造内容、施工工期、项目负责人等内容进行公示,让居民对于改造内容一目了然,时刻了解工程进度。改造工作中建议实行由区纪委监委督查、多部门联合的行政巡查、第三方巡查、监理公司监查以及群众举报组成五级监督机制确保工程透明、公开,实打实为百姓谋实惠。
三、您提出的“改造后缺乏后续管理,难以维持改造成果,大量资金无法发挥效益”的建议,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区持续加大对老旧小区的改造力度,通过小区道路平整、停车位划定、绿化修整、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所需硬件设施,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下了基础,不断提升老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然而,老旧小区还存在各种困难和问题,如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的资金缺口较大、“造血”功能不足、物业管理费收取困难等。同时,我局也一直在努力探索新方式新方法解决老旧小区自治管理难题的办法。
我局将适时针对合适的小区进行试点,鼓励业主通过自治方式实施老旧小区微改造。出台《老旧住宅小区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办法》引导小区业主通过全体表决决议的方式,采取自主自筹、引入社会资本等形式增设和修缮园区基础设施,如停车位、绿化、管网维修等。
我局也将会通过各种途径向市、区两级政府争取政策,对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进行一定的扶持,或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管理、保障型物业形式管理,并健全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具体组织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形成上下整体联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旧住宅区管理工作。
四、您提出的“加强推进‘红色物业’”的建议,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根据区委《皇姑区关于深入开展“红色物业”工程提升党建引领社会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要求,建设“红色物业”重点在于突出党建引领作用,由一厢情愿变成由社区党委把关,物业党支部牵头,业主支部参与的多相情愿。形成党组织闭环链条式管理,形成共建共享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党建工作的思路,将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多方共建、资源共享,积极调动党员、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围绕园区发展,在非公和社会组织领域继续加强“两个覆盖”工作水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域宽、内容广,关联部门多,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探索建立沟通联系、协调协作的有效机制。二是深入企业,认真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大走访、大调研,切实听真话、摸实情,认真研究、梳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困难与问题,寻求解决之策。
接下来的工作我局将协调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在有条件的社区或小区重点开展建立社区大党委—物业党支部—业委会党支部—业主党支部,四级基层党组织架构的试点工作,与物业企业共同管理小区事务,形成覆盖全面、功能互补的网络化的基层党建布局。
通过这一整套居民基层党建网格、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企业三方共建、共治的“红色家园联盟”,用一根“红线”把人、事、物串联起来,这将有效的***困扰老旧小区的管理的顽疾。我局将会在进一步推进“红色家园”工程的深化,在总结整理后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推广。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居民生活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将充分吸收您的建议,依法依规促进老旧小区改造和住宅小区的优化建设,积极配相关部门做好指导、宣传和改造等工作,力争让百姓满意,政府放心,让小区居住品质提升,切实增强居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和营商环境,为促进皇姑的和谐发展而努力工作。
感谢您对皇姑区房产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委员意见: 满意
办复日期: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