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新乐小区自行车库改变用途居民存车难的建议提案的办复结果
提案人:王国栋、洪维华
提案编号:[2006]第2号
提案主要内容:新乐社区香炉山路3-23楼和3-24楼之间的一个400平方米自行车车库原是24家单位联建的小区配套设施。新乐社区楼宇及车库是1985年建成的。都是联建单位(医大一院、医大二院、木才厂、第三印刷厂、新乐干休所、统计局、中医研究院、东油、第三建筑公司、丝绸厂、 第四医院、农机局等)建成的。自新乐社区2011年8月份动迁后,由原来的37栋楼变成10栋楼。此车库就被物业公司(房天房产责任有限公司)间壁成七个房间,其中四间租给民工住,一个大房间做为存放化工材料的仓库。造成以下几种问题。
1、安全隐患:房间出租给民工居住用,一个小屋住20多人,上下铺住人。冬季民工用电褥子及小太阳取暖,电线及插排遍地都是,极易造成火灾,社区常去提醒,但很难从根上解决问题,火灾危险时时存在。
自行车库内存放大量的化工材料,对此既没有安全措施又没有严格的保管管理规定,而任意堆放。化工材料是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车库内又居住大量的生活民工,一旦稍有不慎遇有明火,电火、烟火等极易发生意外,将会危及居住群众及周边学校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居民们每天也都在提心掉胆的过日子。
2、因自行车车库改变用途,致使居民出行的自行车、赖以生计的手推车、倒骑驴等生活用具无处存放,无奈只好放到楼外。风吹雨淋、杂乱无章、占道添堵、出行不便、既不文明,又失和谐。特别是车辆在外,常常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丢车的现象屡屡发生。不仅使居民的财产蒙受损失,而且小区的治安秩序无法保障,为长期的不稳定埋下了深深的隐患,民怨极大。
建议:
1、有关部门对该车库沿革情况进行调查,属本级管辖的协调解决,如涉及上级部门的也要及时通报,把百姓的诉求和意愿反映上去。却实解决居民存车难的问题。
2、自行车库改变用途对外出租,原来是服务居民现为利益需求,性质变以,又无任何审批手续,让百姓难以理解。
3、居民生活环境应是安全第一,该车库存在如此多的安全隐患,让百姓担惊受怕,有关部门却实要过问,检查一下,还百姓一个安乐、享和的生活环境。望有关部门从百姓的实际需求愿望出发,把该问题解决好。
承办单位: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姓名:侯建民
联系方式:86056278
主要办复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新乐小区自行车库改变用途、居民存车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非常及时。
一、您反映的关于新乐小区自行车库改变用途、居民存车难的问题,目前,我区老旧小区自行车库普遍存在产权管理不清、配套设施陈旧、落后的情况,不但影响周围环境,同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新乐小区自行车库应属住宅楼附属设施,管理单位为沈阳市房产局房产经理有限公司。鉴于管理单位不在皇姑区政府管辖,根据相关文件我们会责成皇姑区行政执法局督促产权单位恢复原状,还自行车库实际功能。
二、2015年我区计划改造41处上世纪80年代的老旧自行车库。七月下旬,我区正式启动老旧小区自行车库拆除新建工作。对此,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
新型自行车库在设计上分为两层,上层为自行车库,下层为电动自行车,配备充电装置。新式自行车库可以利用宅前或小区内其它死角部位,在设计上可以根据空间大小存放几台到几百台,大大的提高了小区内部土地使用率,而且使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得到解决。预计全区1057处老旧车棚将用4年时间全部更换完毕。
感谢您对皇姑区房产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委员意见:满意
办复日期: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