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案的办复结果
提案人: 廖金顺
提案编号:(2016)第144号
提案主要内容:
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把加快小微企业发展作为提高居民收入、扩大就业、助推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引导小微企业不断发展,使我小微企业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和旺盛的生命力,已成为区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推动力量。小微企业队伍日益壮大。
2015年沈阳小微企业的数量,比去年增长15.1%。 小微企业经济总量快速增长。资金积累越来越丰厚,加上国家政策的引导,小微企业已成为助推经济发展的一支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在我区小微企业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制约进一步发展壮大一些问题。
一是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不具备人力资源优势。小微企业发展有着自身的特点和属性,经营者管理能力高低不一,选择经营范围时跟风意识强,创新意识差,容易导致恶性竞争,顾眼前利益多,考虑长远发展少;处理个人利益与企业再生产利益时态度不同,多人合作经营企业容易因顾及个人利益而产生冲突,导致企业难以为继,或不具备竞争能力。这样的经营者在用人方面很难做到任人唯贤、任人唯才,注重任人唯亲,很多小微企业面临着严重的人才危机和信任危机,拖欠企业员工工资 导致企业引不进人才、用不好人才、留不住人才,造成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奇缺,这也直接导致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匮乏,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做大做强。
二是家族式经营模式为主,经营管理缺乏创新。采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少,家庭式经营模式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根本就没有管理制度,以家长式管理为主,没有遵循市场规律。尽管这种单一、封闭的家族式管理在企业创业阶段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竞争优势和效率优势,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特别是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渐扩大,这种家族式管理越来越不利于企业的发展,难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治理结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是以市场为导向,而是以自我感觉为导向,选择生产或产品随意性强。对市场估计不足,对风险准备不充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有些企业就没有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更不会适应市场,随时都有被市场淘汰的可能。因此,缺乏创新的管理严重阻碍了我区企业的发展,成为小微企业实行向更高层次发展的主要障碍。
三是金融市场欠灵活,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融资难问题仍然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再加上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准入条件高,很多小微企业贷款相当艰难。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企业规模小、档次低,缺乏直接融资的能力;二是小微企业多为租赁经营,因而无产抵押用于贷款;三是小微企业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寻保困难;四是小微企业资信等级偏低,缺乏良好的资金信誉,银行贷款难度大。以上种种限制,使我区小微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市场开发等方面都缺乏必要的资金来源。为了顺利开展经营活动,这些企业转而寻求民间资本的帮助,一些企业甚至陷入高利贷的泥潭,最终走向“死亡”。
四是法律观念淡薄,诚信意识不强。签订合同随意性较大,眼睛更多地盯在利润上,忽略了法律的要求,出现问题时,难以寻求法律支持。同时,严格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不强,在履行合同时随意性强,思想上不重视,导致履行合同自觉性不够,时而官司缠身;贪图小利而忘大义,忽视劳动法律法规,用工不规范,主要表现用工不签订合同,加上考虑利润多,考虑工人少,主要是思想上不重视工人的利益,导致劳企纠纷不断,影响企业发展。今年所有的房地产附属的五金、建材的商贸企业日子都不好过,它受房地产行业的影响经济效益都比去年有所下降。
为加快小微企业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对小微企业主的培养。小微企业主的成长不能仅仅依靠自身锻炼,相关部门应该更加重视对他们的培养。重点围绕市场与管理、经营与用工、管理与利润、合同与融资、企业建设与党组织建设等内容开展培训,重点培养管理者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能力。着力打造一支自身素质高、价值取向更健康、善于挖掘人力资源优势、市场管理能力强的小微企业主队伍。
2.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商局、税务、银行、公安等职能部门在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在企业困难时要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和帮助,在企业经营中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撑和监督,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保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为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3.政策支持,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包括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基础设施环境、人文环境、治安环境等。当然,最重要的是政府要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在市场准入、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技改立项、用地用电、银行信贷等方面,对小微企业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主动为小微企业搞好服务,建议区委、区政府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专项资金,每年扶持的项目区各个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考评推荐,区领导审定后实施,通过财政扶持引导,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同时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运作市场化的要求,积极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形成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
4.加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不断创新企业管理。企业管理是生产力的软要素,其本源在于人,关键在于企业家,核心在于管理团队,根本在于制度建设。引导小微企业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尊重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不断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5.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标本兼治,主要出路和措施在于提升市场经济体制下小微企业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实力、转换银行经营机制、优化投资环境等。一是加大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信贷规模和降低信贷门槛。二是积极开拓新的信贷业务品种,加快业务创新,发展中间业务,发展融资租赁,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三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积极探索企业联保机制,搭建企业联保融资平台,积极创造条件,加大组建小微企业担保机构的工作力度,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承办单位: 皇姑区经信局
经办人姓名:史阜军
联系方式: 86840004
主要办复情况:
廖金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廖金顺委员对我区中小微企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引下,皇姑区的中小微企业工作得到稳步发展,中小微企业各项指标所占比重有较大提高。中小微企业成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重要因素,中小微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为再就业提供了有效的空间。
我区中小微企业确实存在种种问题制约着企业发展,其主要原因在于:
(1)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国际金融危机致使企业销售不畅,流动资金不足,资金难以回笼,中小企业企业贷款更加困难,资金瓶颈成为更加突出的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管理薄弱,财务透明度低,为银行掌握资金流向带来难度,使银行无法得到保障。
二是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偏高,并且难以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风险偏高。
三是担保机构担保力量薄弱,还不能满足非公企业的需求。
(2)高成本成为企业发展的沉重负担。
其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成本波动较大。原材料价格走势随国际行情变化出现较***动,先是大幅上涨,部分企业尤其是加工企业大量储备原材料以防继续上涨,不久又快速回落。造成企业资产缩水,企业经营受高价库存原材料和不断走低的产品价格等因素影响较为明显,导致生产结束后形成了产成品成本偏高、利润偏低的现象。
二是用工成本增加。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提高了劳动者的工作待遇,但企业普遍反映执行后劳动用工成本增加。
(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有难度。根据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辽宁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要求,省、市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但由于要求条件较高,准备前期资料投入较大,申报成功率较低,使企业很难得到政府资金支持,扶持政策落实困难,不但影响了企业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到政府扶持企业的初衷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
(4)企业投资信心降低,投资项目建设减缓。部分企业和投资者的市场预期降低、信心下降,大多呈等待观望态度,不少项目推迟和取消,对中小企业整体规模的扩大造成一定的影响。
(5)企业人才技术薄弱,个体防御能力较差。我区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对企业整体的发展缺少规划、缺乏做大做强产业的信心,大多仅仅停留在资源加工、初级产品的阶段。
(6)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没有形成产业集群。虽然近几年我区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但相对沿海发达地区,在数量和规模上还有很大差距。规模企业、骨干企业、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比重过小,对企业群体拉动作用不明显,产业的集中度不高,关联企业之间没有建立合作关系。
政府在廖金顺委员提出建议的基础上在以下方面作出努力:
1、努力寻求解决发展资金问题。加强宣传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实减轻企业发展的负担;创新非公企业融资渠道;建立非工企业信用体系。
2、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建设,加快“技术型、生产型、社会型”三大类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
3、围绕大企业抓协作配套。引导中小微企业发挥自身特点和比较优势,找准产品定位围绕大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发展配套合作关系。
4、推进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吸引中小企业向产业聚集区聚集,形成分工协作、配套互补、群居共生的企业群落,从而提升整体竞争力。
5、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支持中小微企业进入高新技术领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经营方式和新型业态,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
6、重视发展规模下企业。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在营造创业环境、引导创业方向、抓好创业基地建设。
“十三五”期间中小企业发展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国家、省市扩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技术改造和专精特新、为大企业协作配套等项目的同时,地方财政也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加大对非公企业的支持力度。
2、开展“双进双解”活动坚持调查研究,了解中小微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经营状况和困难。定期收集中小微企业对各部门服务企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采取现场办公会、实地走访企业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梳理出共性问题集中研究解决,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3、充分利用各种服务平台。加快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建设,积极加强同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的合作,开展银企对接、技术合作和各种培训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打破家庭式的管理模式,加快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中小微企业将高新技术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增加规模企业产品开发和设计制造的能力;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和营销水平。
4、成立皇姑区中小企业协会。根据新北区长指示,由区经信局牵头,成立皇姑区中小企业协会。目前处在征集会员单位阶段。协会以促进皇姑区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规则,进行行业自律和管理;围绕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家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反映本区企业的建议和要求而开展各项活动。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区内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和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提供服务,为推动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5、鼓励创业,发展规模下企业发展。努力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鼓励创办劳动密集型、科技成长型、专业配套型、综合服务型、高新科技型企业,特别是重视大学生和社会闲散人员自主创业,以创业推动发展、带动就业、促进和谐。
6、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尤其是营造政策环境。要按照“思想上放心放胆、工作上放手放开”切实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放活个人、放飞企业、放足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对从事研究、开发、转化等民营科技企业放宽限制。符合安全和环保的家庭住所,鼓励个体工商户创办私营企业。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皇姑区中小微企业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委员意见:满意
办复日期: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