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市场监管局约谈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
4月6日下午,皇姑区市场监管局就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约谈了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区局张禹峰副局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会上,区局首先通报了该企业一季度的投诉案件情况,共受理投诉13件,其中12件为职业打假人投诉案件,指出该企业在处理投诉案件过程中存在着食品三证提供不够及时全面、调查取证配合不够积极等问题;然后就企业在进货查验时应注意的问题进行重点讲解,特别指出在缺少生产日期(生产批次)和保质期的记录时,将不能认定为已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不能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36条规定给予免于处罚的处理。
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加强企业管理,积极配合监管,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电子追溯系统,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张禹峰副局长强调,乐购超市作为皇姑区购买力强、辐射面广的大型超市,为皇姑区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在当前落实******“四个最严”和沈阳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形势下,企业一定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肩负起示范引领作用,主动整改,降低风险,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感,为创城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审核人: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