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
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办事处设下列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工会、团委、妇联、科协、老干部、兵役、民兵、关工委、机关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字综合、政务公开、市民投诉受理、资产管理、审计、政府釆购等工作;负责地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以及人大工委交办的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街道、社区(村)财务管理和监督等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
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保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核、国防教育动员等工作;面向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党建活动、提供党建工作指导和服务;负责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扫黑除恶、国家安全、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等工作;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充分发动群众,加强对实有人口、禁毒、特种行业、要害部位、出租房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网格化等方面的管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减少社会治安问题;负责社区戒毒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开展邪教防范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农民工维权相关工作。
(三)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单位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负责老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救助、慈善、社会捐赠相关工作;负责殡葬管理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劳资纠纷、劳动争议调解、企业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企业人才引进、职工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学前教育、未成年人教育和义务教育等工作;负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点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红十字会工作。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防病除害、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火、除雪和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和住宅区治理相关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及河长制等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房屋征收相关工作;负责违建信息的上报工作,协助开展集体土地上房屋建设、拆违控违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交通、自然资源等相关工作。
(五)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区域经济运行,监测区域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调推进区域经济发展;负责农业管理、农机、畜牧、水产、科技科普、林业、水利、土地管理、农经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地区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各项常规统计、抽样调查、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运营中的难题,落实相关政策等;负责发挥区域资源优势,提供招商引资信息,做好牵线搭桥等工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促进地区扩大税源等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消防安全监管、森林防火属地责任、应急救援、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应急救助等相关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紧急任务相关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等工作。
(七)社区(村)建设指导办公室。指导社区(村)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村)建设;负责加强对社区(村)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社区(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和推广优秀社区(村)建设工作经验,指导社区(村)搞好政务公开、换届选举、民主政治建设与自治工作;负责组织社区(村)服务志愿者队伍;协调、检查、监督社区(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执行情况,对各社区(村)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社区(村)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开展社区(村)各项评比和表彰工作,对社区(村)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管理;负责社团和民间组织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双拥优抚相关工作。
沈阳市苏家屯区监察委员会驻白清姚千街道监察办公室。按照《关于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干部配备有关事项的通知》(辽纪发〔2018)12号)要求,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为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机构,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根据区监察委员会授权,履行监察职责;设主任、副主任、监察员,主任由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监察员由街道专职纪检干部担任,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重点是日常监督。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干部任免、管理监督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街道纪工委做好区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