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辽中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16-10-31 来源:电视台
10月28日上午,辽中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五楼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涛出席并主持会议,副主任闵加奇、年桂菊、王玉杰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马立伟,区法院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区政府办主任、教育局局长;部分镇人大主席,区人大人事工委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共三项议题:听取和审议关于贯彻落实《教师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会议经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各项议题。
会议认为,区教育局在履行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职责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建议,要统一认识,明确抓教育就是抓根本、抓民生理念,千方百计多措并举,有效解决师资的数量和质量问题;要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实现教师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教师管理制度,重视师德培养,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大力整合教师资源,解决一线师资不足问题;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
会议认为,区法院的执行工作目标高、机制新、措施实、成效大,成绩突出,亮点纷呈。执行力度大,出手快,形成了强大震慑力,营造了良好的执行氛围和社会环境,执行实结率高,执行金额大,指标综合排名全省基层院位列第二,成绩来之不易。
为进一步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会议建议,要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拒不执行的刑事打击力度,强化司法制裁,真抓真罚,绝不手软,强化信用惩戒。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细化执行工作流程,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强化执行工作监督,使执行工作各环节各步骤都有章可循,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现代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逐步实现信息化,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促进执行的公开与公正。要进一步强化执行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全面加强法院执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