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三个责任责任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目标。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三个责任人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主体责任人
高 原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
郭 伟 县自然资源局书记
包玉荣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殿民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人
李星天 张强镇镇长
孙会平 北三家子乡乡长
王 华 柳树乡乡长
马凤佳 郝官屯镇镇长
孙 莹 两家子乡乡长
梁 强 东升乡乡长
刘相梅 小城子镇镇长
裴平东 沙金乡乡长
李鑫业 西关乡乡长
王洪岩 二牛所口镇镇长
王凤双 海洲乡乡长
刘英范 北四家子乡乡长
陈志强 方家镇镇长
邓立伟 东关街道主任
王少忱 胜利街道主任
任大勇 新城区主任
县级服务维修电话:87335900
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