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林业贴息贷款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林规发【2016】79号)和《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林办字【2018】6号)的文件精神,岫岩县林业局会同财政局组织申报2018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经严格审核,鞍山槿宁公司2017年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支行(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保税区支行)抵押贷款:其中2016年贷款截转至2017年贷款余额1477万元,2017年7月3日前分别还贷结清。2017年分别新增贷款,贷款总额1333.8万元,2017年7月3日前分别还贷结清。同年向辽宁岫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河支行(原岫岩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雅河信用社)抵押贷款:其中2017年7月6日贷款3400万元,2017年12月21日还贷结清。2017年12月21日再次贷款3400万元。截至2017年年底贷款余额为3400万元。具备申报条件。
县林业局、财政局2月7日派工作人员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支行和辽宁岫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河支行核实,确认贷款真实有效,合规。鞍山市槿宁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被评为辽宁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2016年被辽宁省林业产业协会重新认定为辽宁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该公司与岫岩六家农民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465户)签订食用菌种植收购合同,主要产品为食用菌、水果、坚果等加工,符合申报林业贴息贷款补贴项目范围。鞍山市槿宁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度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申报材料齐全,申请补助资金77.2万元,岫岩县林业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请示上报鞍山市林业局、财政局,鞍山市林业局、财政局检查核实后上报省林业厅批复后,鞍山槿宁食品有限公司将获得贴息补助资金77.2万元,请岫岩县各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7822614
公示单位:岫岩县林业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