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铁东区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卫健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鞍山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鞍卫发〔2020〕13),区卫健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鞍山市铁东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区政府决定成立铁东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估工作,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工作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聂 鹏 区 长
副组长:宋继红 副区长
成 员:李林松 区卫健局局长
吴太一 区发改局局长
冯晓丽 区民政局局长
陈晓东 区财政局局长
张海东 区人社局局长
尹国刚 区应急局局长
程晓鸥 区医保局局长
李艳庆 生态环境铁东分局局长
孙健哲 区总工会副主席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林松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