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多举措强化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为扎实推进秋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鞍山市铁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引导社会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确保“四个能力”建设取得实效。把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作为重要抓手,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责任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各个岗位每名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消防安全漏洞,形成消防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二是健全监管制度。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方式,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在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首先检查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是否做到消防安全自检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火灾隐患整改方面是否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措施。检查员工是否懂基本消防知识、是否知道自己的消防安全职责。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在提出合理建议的同时,督促单位管理人员进一步细化“四个能力”建设,认真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防火巡查,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工作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真正将“四个能力”融入到工作中,切实做到能够处置初起火灾事故,能够疏散、逃生,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是坚持火患排查,消除周边隐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督促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对不能及时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推进,确保不漏一处、不漏一项,切实达到预防和减少场所火灾发生的目的。对在检查过程中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完善自身管理机制。加强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培训,使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重点工种人员都受到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的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开展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及时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和各种规章制度,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所有的消防器材完整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