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的通知精神采取措施做好地震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国家减灾委《关于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隐患排查等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鞍山市地震局采取措施,做好地震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了局务会议,成立了鞍山市地震局灾害风险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做好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
二是加强地震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震情会商和趋势分析研判工作,及时上报震情信息。
三是加强对县(市)区的督导检查,落实“三网一员”工作制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管理体系。
四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确保地震观测网(点)运转正常。
五是修订《鞍山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完善地震应急工作流程,确保发生地震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抗震减灾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