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鞍山师范学院项目勘察招标文件补充说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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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经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公司协商,并经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原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29页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第51页报价明细表中的工程量不一致之处,报价时以第29页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准。
2、原开标时间更改为2014年7月28日14:00时,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鞍山师范学院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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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4:03: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