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辽庄线(塔子岭至黄花甸段)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辽庄线(塔子岭至黄花甸段)改造工程施工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鞍山市辽庄线(塔子岭至黄花甸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辽交公工发〔2018〕5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省道张庄线(原省道辽凤线)鞍山市岫岩县境内。路线起于塔子岭,终止于黄花甸,起讫里程桩号K89+400-K125+322.787,全长35.9公里。
2.2工程概况:该路段于1997年修建,道路结构面层为5厘米沥青混凝土,基层为40厘米水稳砂砾,2012年进行中修,路面结构上面层为3厘米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4厘米沥青混凝土。目前原路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翻浆、坑槽等病害,影响行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为改善公路的使用情况,提高行车舒适度,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对原路进行维修改造处理。
2.3招标范围:鞍山市辽庄线(塔子岭至黄花甸段)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共计6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08月31日(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投资额度:47,420,000.00元(人民币)。
2.8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信誉: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投标单位须提供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1.3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3日至2019年05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同时,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由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6 月14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3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岫岩满族自治县财源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阜昌街道新中医院对面行政服务楼七楼第一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南门外里4栋4号
联系人:华明
电 话:0412-781818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高琳琳 蔡佳
联系电话:024-83733912-81
传 真:024-83733913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