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研学旅行要公开招投标
要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晰保险数额,明确责任和义务
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研学”成为了一项“固定课程”出现在课表之内。为了使之更加规范和完善,日前,我市教育部门又发布了《关于全面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的通知》,明确提出“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并须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晰保险数额,明确责任和义务。
随着“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生课表”政策的不断深入,春暖花开的5月成为了我市中小学生研学的集中期。日前,我市高新区实验学校、57中、齐矿中学、玉龙湾学校、51中、千山区23中、育英学校等多所学校分别选择了天津、抚顺、丹东等线路,完成了研学任务。
为了让研学更加规范,市教育局要求今后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方式进行。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面向社会公布信息,遴选资质好、信誉佳、实力强、有经验的企业或机构共同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晰保险数额,明确责任和义务。学校要严格按照方案中对委托企业或机构资质要求,按照规范程序公开遴选,如若随意降低标准或未严格审查各项环节,造成责任事故和不良影响的,市教育局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此外,研学活动还应该完善报备制度和手续。
某投标单位表示,此次新政的颁布,实际上是一次行业利好。在此之前,提供研学旅行服务的准入门槛是比较模糊的,许多培训机构和户外拓展企业也参与其中。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在专业性、安全性等方面皆良莠不齐。此次政策的提出,规范了市场准入门槛,规范企业将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