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钢铁完成59名纪委书记调整配备
截至9月25日,鞍山钢铁完成所属59个单位纪委书记、两名专职纪检员的调整配备,这是鞍山钢铁党委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巡视问题整改、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设党委的单位原则上必须设置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机构,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产聚集、资金密集型等重点单位纪委书记必须专职。党员人数100人以下,领导班子职数3人及以下,设置兼职纪委书记。鞍山钢铁本次对44个单位调整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15个单位调整配备了兼职纪委书记,两个单位派驻了专职纪检员,实现了所属单位纪委书记调整配备100%。
鞍山钢铁党委配备纪委书记在坚持领导人员配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遵循“政治可靠、忠诚干净,坚持原则、威信较高,敢抓敢管、勇于担当,思维敏捷、善于团结”四条标准,严格遵循程序、严格考核、层层把关,将合适的人配备到适合的岗位上。
为确保专职纪委书记履职尽责,鞍山钢铁党委、纪委还将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基层单位纪委领导人员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让每名纪检干部切实履行起监督责任;制定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搭建起强化管理、严肃考核的激励约束平台;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打胜扭亏增效攻坚战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