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设施农业保险
首先在鞍羊线、鞍营线和张庄线试点
2月4日获悉,继去年农业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之后,我市又推出设施农业保险,进一步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保障。
去年7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对水稻、玉米、大豆、花生等种植业四个品种进行了政策性保险,取得了巨大成功,打造了农业保险的鞍山模式。全年完成保险额3.1亿元,保费1470万元,参保率22%,赔付总额350多万元。
近年来,设施农业已成为农业增收、农民致富的主渠道,也是政府抓好三农工作的突破点。市农委、市财政局积极争取,经市政府同意、省政府批准,将设施农业正式纳入农村政策性保险范围。
据介绍,我市将首先在鞍羊线、鞍营线和张庄线开展设施农业保险试点。由于设施农业的效益相对较好,所以国家对设施农业保险承担的补贴比例少一些,农民自身承担的就要多一些。保费具体分担比例为:省级财政承担20%,市级财政承担15%,县级财政承担15%,农户承担50%。凡在我市鞍羊线、鞍营线、张庄线三线范围内的农业设施(日光温室大棚)均可参加保险。符合建造技术标准要求,能正常使用的日光温室大棚均可作为保险标的。据介绍,日光温室大棚是指墙体、拱架(钢结构、竹木结构)及覆盖物(塑料薄膜及玻璃)为结构的保护设施。保险责任共六项:火灾、雪灾、雹灾、暴雨、暴风、洪水。目前,我市三线地区有温室大棚267***栋,如果全部投保,预计全年保费为204万元。
据介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负责海城市和岫岩满族自治县的设施农业保险业务,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负责台安县和千山区(含市区)的设施农业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