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食药监局六个到位强化食品销售环节核查处置工作
今年以来,鞍山市食药监局认真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工作要求,坚持“六个到位”,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各项信息的按时录入率、发布率和案件办结率均达到100%。一是产品控制到位。接到核查处置通知书后,第一时间赶赴食品销售单位现场,送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及时对不合格食品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并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源头追溯到位。不合格食品来源是本地食品销售者的,依法开展源头追溯处理;不合格食品来源是外地食品销售者的,及时当地食药监部门发函协查,予以追溯。三是原因排查到位。监督不合格食品经营者开展问题原因的分析排查,做到问题食品不合格原因清晰明了。四是行政处罚到位。严格核查销售者所提供“证”、“票”的真伪,认真核实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情况,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责条件的,绝不免予处罚。同时,与农业、畜牧等部门建立了案件信息通报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行刑衔接机制,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五是信息公开到位。在市政府网站、市局政务网站等设置专栏,对每一起核查处置案件进行信息公示。六是整改落实到位。依法要求不合格食品销售者限时完成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加强***抽验工作。截至目前,共接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12份,立案率、结案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