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抓节点稳步推进营改增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局有关要求,鞍山市地方税务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细化工作机制,明确任务时间节点,确保了“营改增”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加强国地税合作,促进国地税共建
市国、地税局密切配合,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地税合作规范,建立“营改增”国地税联席会议机制,分析营改增对征管工作、纳税服务的影响,共同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开启国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中心的办税新模式。
各县区局充分利用现有办税服务厅资源,将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备齐全,以“国地税互设窗口”办税模式为主,多种合作共建并存的方式,持续深化国地税合作,从而达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省三方心”,实现国税、地税、纳税人三方共赢。
二、加强纳税宣传,提高宣传效应
“营改增”以来,政策法规变革相对较多,一段时间来,部分纳税人对在网上申报、税种核定、社保费征收、个体工商户注销等诸多常见涉税业务无法适应。市地税局主动应对,积极进行宣传辅导,与国税局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
市国、地税局多次举办实体“纳税人学堂”,由兼职教师、税务人员围绕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增值税***系统升级版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辅导,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培训辅导、税务咨询等服务。
各县区局组建本单位业务攻关小组,通过地税局门户网站、微信、QQ等平台适时进行业务交流,探讨解决疑难问题,部分单位还开展了点对面、点对点的多角度的税收业务辅导,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设立传递机制,畅通流程渠道
为方便代开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开票之前能够足额缴纳增值税附加税,经市国地税研究,特制订“业务传递单机制”。流程为“国税窗口审批---缴纳增值税---地税窗口缴纳地方税费,纳税人持完税凭证及地税开具的《国地税涉税业务传递单》---国税窗口开具增值税***---传递单国税留存”,此流程预防了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款流失,并且有效防止了只开增值税***不办地税登记的情况发生。
仅三季度,全市地税派驻国税窗口分别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340万元,教育费附加税150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税490万元,河道费100万元,企业所得税825万元,个人所得税185万元。堵塞了代开增值税***环节的征管漏洞,有效防止了地方税费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