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地制度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2月,鞍山市政府出台了《鞍山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拉开了“标准地”出让改革的序幕。
“标准地”是指政府提前完成区域评估,明确地块投资、规划、税收、能耗、环境等标准,在土地出让时一次性告知竞买企业。由政府统一主导的区域评估,代替企业自行出资组织编制相关评估报告,旨在解决建设项目评价时间长、服务费用高的问题,用政府的“麻烦”换企业的“方便”,用政府“买单”换企业“省钱”。
“标准地”出让通过建立用地预申请和项目预审查制度,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在地块成交前完成项目开工必备的各类事项审查。企业取得土地后,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项目开工建设。通过制度创新,旨在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限,将企业的“等地期”变为“加速期”,实现“拿地即开工”,为企业赢得领跑先机。政府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标准开展复核。
“标准地”出让是一次刀刃向内的自我改革,政府不再高高在上,而是主动俯下身子,为企业发展排除堵点,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真正做到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