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万余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
调整对象是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上调部分春节前发放到位
1月21日,从市社会保险局获悉,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市24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上涨,调整方案已经出台。今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将采取实发方式,1月、2月两个月的养老金上涨部分,直接打入企业退休人员的工资卡内,春节前发放到位。
连续第七次上调
据介绍,我市从2005年开始,按照国家规定,已经连续六年调整了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此次是第七次上调,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我市此次上调标准根据《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3号)》文件执行,但落实到每个退休职工,因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缴费年限有差别,增加的额度将会有所不同。
普遍调整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对象是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具体的调整办法和标准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
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退休的人员,上涨的额度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工龄乘以2元。
特殊调整
除了普遍调整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其中1966年5月16日前进入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且在2000年底之前退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原工商业者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010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