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上半年,千山区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这一要求,开展工作。
一是抓早抓小,约谈“一把手”。全面推行“日常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预警机制。结合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情况以及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明确约谈对象,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不廉洁、不作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创新性、时效性等问题约谈了30余名主要负责人,并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上的不良倾向,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轻微问题等进行提醒。
二是防患未然,强化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勤廉教育巡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开展警示教育主题活动,先后组织了包括6个镇街、39个区直部门,共计160余名党员干部分为三批次到海城警示教育基地——南台监狱参观,开展深入讨论,并撰写体会文章。通过亲身实地参观,大家对高墙内、外的生活有了更深的感慨。
三是自身建设,切忌“灯下黑”。选派15名副科级青年干部参加全区领导干部培训班,针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进一步夯实全区纪检监察战线的中坚力量;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严于律己教育活动,组织委局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观鞍钢廉政警示教育展示厅,学习国企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