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参评单位评议内容评议方式评比办法
一、参评单位
1、重点评议类(11个)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执法监督类(14个)
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物价局、市消防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鞍山交通征稽局、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鞍山海关、鞍山烟草公司、市仲裁办
3、综合管理类(27个)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局、市房产局、市信息产业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水利局、市外经贸局、市商委、市文化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房地产开发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险局
4、社会服务类(21个)
市公用局、千山风景区管委会、玉佛山风景区管委会、沈铁鞍山车务段、鞍山供电公司、鞍山市邮政局、鞍山移动通信公司、鞍山联通公司、鞍山网通公司、鞍山电信公司、鞍山铁通公司、鞍山石油公司、工商银行鞍山分行、农业银行鞍山分行、建设银行鞍山分行、中国银行鞍山分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市商业银行、市邮政储蓄银行、市人民财险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
5、重点基层单位(81个)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市社会保险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市劳动监察支队、市综合执法局铁东分局、市综合执法局铁西分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市公安局巡防支队、市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站、市交通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局运输车辆管理处、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市农委农村经营管理站、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排放管理办公室、市环境监察局、市工商局商标和广告处、市工商局经检分局、市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鞍山交通征稽局直属稽查大队、鞍山交通征稽局铁西分局、市药监局稽查处、市司法局鞍山监狱、市司法局公证处、市审计局社会保险审计处、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处、市安监局职业安全监督管理一处、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市国税局稽查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市地税局稽查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鞍山海关调查处、鞍山检验检疫局检务处、市经委节能办、市经委盐政管理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市殡仪管理服务中心、市人事局人才服务局、市人事局军转办、市规划局规划审批处、市规划局综合处、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市城建局绿化处、市城建局市政设施管理处、市房产局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市供暖办、市水利局地热水资源管理处、市水利局河道管理处、市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商委酒类管理办公室、市商委生产资料流通处、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办公室、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粮食局批发市场管理处、市国资委资产保全稽查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资管理处、贷款管理处、市人防办地下街管理处、人防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广电局有线电视服务大厅、市林业局林政处、市公用局节水办、市公用局客运管理处、市公交总公司、市煤气总公司、市自来水总公司、鞍山玉佛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玉佛山风景区管委会林业局、千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二、评议内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情况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经常研究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是否坚持把业务工作、软环境建设与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一起抓;是否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逐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领导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是否发挥表率作用,纠风工作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在本部门、本单位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改善环境,促进发展情况
是否建立完善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及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依法设立和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制定出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措施,有效地解决本部门、行业影响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软环境问题;是否讲究效率,认真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不正之风问题。
(三)查处案件,纠正问题情况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主动、及时、认真地纠正解决。具体包括:纠正和查处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随意执法问题;纠正和查处以职权之便吃、拿、卡、要等滥用职权现象。
(四)履行职责,为民服务情况
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是否出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便民利民措施,并狠抓落实取得实效;是否积极参与行风热线、行风面对面节目,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是否重视民心网建设,积极参与联网工程,充分利用民心网指导纠风工作,认真受理省政府纠风办民心网及市纠风办转办的举报投诉件,并按规定时限和质量反馈结果,群众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
三、评议方式和分值分配
采取企业评议,群众评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领导机关问卷评议,县(市)、区评议,评议组检查与网上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评议方法和分值分配如下:
(一)企业评议(20分)
向国有、民营、外企、私企等各类企业发放问卷调查表3000份,由企业对各部门、单位进行评价。
(二)群众评议(20分)
通过全市244个市长信箱,发放问卷调查表2000份,由社区百姓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评价。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10分)
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评价。
(四)领导机关问卷评议(10分)
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填写问卷调查表,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评价。
(五)县(市)、区评议(20分)
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组织对市(中、省)直部门驻区机构、县(市)区直部门进行评议。
(六)评议组检查评议(20分)
市政府纠风办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行风建设监督员等组成的评议组进行集中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及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参评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状况和纠风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按《评议组检查评分标准》现场予以评分。
(七)网上评议(不设分值)
市政府纠风办在互联网上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广大市民随时可以登陆(http://jfb.anshan.cn)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参评单位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网上评议,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对部门、行业及相关基层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和举报、投诉。市纠风办对评议意见认真梳理并原汁原味地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其整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年度总评的参考依据。
对81个重点基层单位的评议,以问卷评议和网上评议为主要方式。
四、评议结果的产生和运用
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被评议的73个单位按不同类别和总评分数分别排序,每一类别原则上按30%的比例确定优秀单位,优秀单位的总评分数必须在80分以上。总评分数高于70分的为达标单位,低于70分的为不达标单位。
参评的81个重点基层单位和2780个基层站所,将评出30个先进基层单位和60个优秀窗口单位,评优方式为部门推荐,市纠风办审核。
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结果将在市纪委全会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政风行风评议优秀单位、先进基层单位和优秀窗口单位由市政府颁发奖牌,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