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鞍千路东七号桥北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事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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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高新区鞍千路东、七号桥北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事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本规划经鞍山市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规划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4、委托单位: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规划编制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公示时间: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9月1日。
7、联系电话:0412-5531623.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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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鞍千路东、七号桥北地块性质调整事宜.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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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1:51: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