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荣获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称号
日前,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被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和辽宁省邮政管理局授予2021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荣誉称号,目前全省仅有3市获此殊荣。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全力保障资金需求,将其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农民致富奔小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辽宁省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会同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从加快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完善长效稳定的管养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稳步提升农村运输服务品质等几项示范市考核内容入手,认真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和省级示范市创建工作,取得了示范市创建阶段性成果。
按照《辽宁省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评选出的省级示范市按有关要求,在投资计划、发展政策、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并在组织开展改革试点、经验交流等方面工作时,将优先考虑示范地区。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再接再厉,积极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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