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继续开展幼儿园评星定级工作
自2014年1月,抚顺市教育局下发执行了《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的通知以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各县区幼儿园充分挖掘自身潜力改善办园条件,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明显提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推动全市学前教育科学规范发展,市教育局于2016年9月继续开展了星级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
通知下发后,经过幼儿园自查自改、县区教育局区级评估检查阶段,截止9月初,市教育局学前处共收到第一批37所幼儿园申请三星、四星幼儿园的申请材料。9月19日,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召开市级幼儿园评星定级评委组会议,评委组成员由市教育局学前处、市教师进修学校学前处、县区教师学院教研员、市优秀园长等人组成。为保证此次评估工作的公正、公平,评委组采取临时任命、交叉分组、现场打分、结果密封等措施,会上刘雪峰老师宣读了评委工作具体要求。
9月20日—27日,评委组对新抚区、顺城区、望花区、东洲区和沈抚新城上报的37所参评的幼儿园进行了评估。在评估中,我们欣慰地看到,各个幼儿园在园所硬件上加大了经费投入,按照省级评估要求添置电脑、电视、大型玩具器械等;整体环境经过幼儿教师的智慧与双手,更具科学化、艺术化、幼儿化;幼儿园的一日生活安排更加科学合理;教师和幼儿的精神面貌更加饱满。幼儿园园长纷纷表示,评星并不是最终目的,希望能通过评星定级工作规范办园行为、创设优美环境、服务社会和家长,让孩子们更快乐地享受童年。我们预祝他们在评估中取得好成绩,为我市幼儿园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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