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林业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清原县林业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办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受理林业行政执法投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力度,认真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重点查处林业行政违法、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案件。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审核力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完成全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报批工作,扎实推进林业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证件审核管理工作力度,全面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注重执法程序的规范化、执法文书的规范化,在执法实践中规范和正确履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定程序,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加深对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
清原县林业局在行政执法监督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建设清原法治政府,促进林业依法行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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