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振兴区工作动员会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依据《***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第二巡察组近日进驻振兴区开展巡察工作。8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振兴区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董万盛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振兴区委书记栾春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董万盛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安排,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监督全覆盖,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希望振兴区委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巡察工作新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真正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聚精会神抓党建,千方百计惠民生,科学精细促振兴”,确保振兴区各项工作稳中有进,为加快振兴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董万盛强调,第二巡查组将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政治巡察的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紧盯“三大问题”深入开展巡察工作。要紧盯党的领导弱化问题,重点了解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情况、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要紧盯党的建设缺失问题,深入了解党组织的思想建设情况、组织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要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着重了解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着重检查纪检机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党的廉洁纪律,着重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市委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权限,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董万盛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当作份内之事和应尽之责,密切配合,主动接受监督。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服从巡察组的要求和安排。希望振兴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敢于直面问题,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振兴区委书记栾春新代表区委作表态发言,他提出,要坚决做到认识到位,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把这次巡察工作当做锤炼党性、深入查摆问题、切实改进工作的难得契机,坚决拥护市委对我区进行巡察的决定,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要坚决做到守纪到位,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全区各级干部要率先垂范,坚持党性原则,带头做好“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接受巡察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坚决做到整改到位,促进振兴发展取得新成绩。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决不虚与委蛇、讳疾忌医;对于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建立问题台账,立行立改,决不推卸责任,敷衍塞责。要自觉把接受巡察同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经济发展、全力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使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成为教育警示的过程,成为转变作风的过程,成为推动振兴发展的过程。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对振兴区开展巡察期间(8月28日-9月28日),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座机0415-2393956、手机189****7112;电子邮箱:ddswd2xcz@163.com;邮政信箱:丹东市振兴区九纬路83号市委第二巡察组收;联系信箱设在丹东市振兴区八纬路107号(信访局大门旁)和丹东市振兴区九纬路83号(振兴区委大门外侧)两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早8:30至晚17:00。根据《巡察工作条例》和市委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振兴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