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中小学生的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义县是我们的共同家园。作为城市未来的主人翁和建设者,让义县更美丽、更文明,是同学们共同的心愿和责任。然而,目前我县三轮车(燃油、电力、人力)、电动四轮车随处可见,这类车辆安全系数比较低,安全隐患多,乘客难维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特别是上学、放学途中,面对它们行驶带来的危险,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出行安全。
目前,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从2016年4月16日起依法解决城区内三轮车(燃油、电力、人力)、电动四轮车。这既规范了交通秩序,更充分体现了对中小学生出行安全的关爱。我们要以实际行动支持治理工作,做文明交通的先行者、实践者和倡导者。在此,我们向全县中小学生发出倡议:
一、拒绝乘坐三轮车(燃油、电力、人力)、电动四轮车。从自身做起,并带动家人,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环保的出行方式。拒绝乘坐和使用非法运营的三轮车(燃油、电力、人力)、电动四轮车,拒绝以三轮车(燃油、电力、人力)、电动四轮车作为代步工具。
二、劝导家人配合解决工作。向家长和身边的人宣传三轮车(燃油、电力、人力)、电动四轮车的危害性。如果家中有违禁车辆要劝导家人主动上缴,或自行处理。
三、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从自身做起,并带动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交通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亲爱的同学们,我们是义县的未来,文明的使者,让我们携手并肩,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依法取缔三轮车(燃油、电力、人力)、电动四轮车工作中来,为义县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义县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