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综合事务中心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机构建设
近年来,区政府综合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强化中心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法治后勤”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
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政府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保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中心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中心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督促分管科室(单位)抓好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并指定专人抓好日常工作开展。通过落实责任制,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
区政府综合事务中心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锋
副组长:于金友、李雪华、宋恩全、于泳、张旭、关红梅、沈振、段平、侯兰婷、张博
成 员:杨剑南、赵天亮、孙菲、付洪雨、刘真杰、丛奎、于跃、丁泽旭、佟奎波、韩峰
联络员:于苏凝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
二、强化建章立制,扎实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把建立和完善制度建设作为“法治后勤”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基本形成 “标准化+机关事务”工作新模式,初步构建起以规范服务为核心、以效能提升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的机关事务工作标准体系,通过标准化建设有效整合机关事务管理要素,以法治方式管理机关事务各项工作,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坚持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法律顾问,解答我单位有关业务法律咨询,在合同起草、拟定、审查和修改以及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层面审核,确保各项工作及决策依法依规。
三、注重抓好经常,严格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
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融于日常各项工作中,认真扎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一是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以贯之,坚持中心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息,提高公众参与度。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后勤关键在人”的思想,着力培养干部法治意识。深入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三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每年及时在网站公布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依法透明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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