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阜检查可再生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
10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带领执法检查组来阜,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裴伟东会见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高山子风电场、阜新鼎力达尔光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邱区一期1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和阜蒙县惠农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7个市直部门以及国网阜新供电公司等4家相关企业的情况汇报,听取了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作为全国首个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近年来,阜新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以风电、光伏为主的新能源产业成为全市推进转型振兴的“四大优势产业”之一,新能源发电量和装机规模占全市的 56%,约占全省30%,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取得可喜成绩。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科学规划引领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法》在基层的贯彻实施,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以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要紧盯当前形势变化,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对阜新的政策支持,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鼓励企业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开发利用,为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市领导郝建军、李志成、毕诗英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