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按照《***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要求,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节日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倡导文明祭祀。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