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 加强全市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日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阜新市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持续做好全市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通知要求: 一、电影院、演出场所、歌厅、舞厅、游艺(戏)厅、网吧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的文化娱乐场所暂不复业,已复业的立即暂停复业。具体复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博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文博单位恢复开放和复工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人员限流和信息登记(扫码)等各项工作。 三、A级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要求,做好人员限流和信息登记(扫码)等各项工作。 四、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跨省(区、市)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