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市棚户区改造纪实之一
棚户,城市肌体上难掩的痛 当记者驱车驶入地处辽宁省西部的我国工业重镇阜新市时,林立的塔吊,沸腾的工地让人感觉到这个城市正处在前所未有的巨变之中。这就是阜新市正在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从新邱区到太平区,再到海州区,200多万平方米的建筑开工面积,在该市的历史上是空前也将是绝后的。随着如此规模的建筑在今年年底基本完成,20多万居住在棚户区的居民的命运也将因此而改变。 阜新的棚户区改造,只是辽宁省848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的一部分。辽宁省棚户区主要集中在抚顺、本溪、阜新、朝阳、营口等城市,以煤矿棚户区为典型,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辽宁省棚户区在东北也是比较典型的。东北作为老工业基地,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把类似于棚户区这样的问题遗留下来。在长期的资源开采过程中,辽宁省内留下了大量日伪时期建造的劳工房、简易房和建国初期建造的土石房,现在则成了棚户区居民居住的主要房屋。这些遗留的棚户房建筑面积小、标准低,如今几乎全是危房。 集中连片棚户区的问题在全国有一定的普遍性,其产生既有历史遗留因素的原因,又受地方财政、就业压力等现实条件的制约,但却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一个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这个问题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建设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思路和政策措施。在2004年下发的《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的意见》中,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危房和棚户区改造,做好冬季供热采暖的组织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改造,加强规划指导和服务等工作。2005年在两次赴辽宁调研的基础上,建设部又下发了《关于推进东北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2004年底,省委决定自2005年起,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为推动和加快煤矿棚户区改造,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两个重要文件,对全省棚户区改造进行了统一部署,并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措施和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重要切入点,出台政策,落实资金,辽宁省大规模的“棚改”拉开帷幕,棚户区居民的命运也随之改变。 “绝望”中的转机 地处辽西的阜新,是因煤而兴的一座资源型城市,曾为共和国的建设作出过巨大的贡献,建国50多年来,累计生产煤炭5.7亿吨,如用60吨车皮装载可绕地球4圈半,累计发电1600亿千瓦时,平均为每位中国国民供电130千瓦时。然而随着资源的日趋枯竭,资源型城市所面临的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在阜新这个城市身上得以非常典型的体现。棚户区,就是“矿城”遗留下的主要“后遗症”之一。 阜新随着煤矿发展,职工不断增多,在当时“先生产、后生活”的观念指导下,在矿区的“三边”,即靠近矿山边、铁路边、高压线走廊边,建设了大量的简易职工住房,有的甚至就住在当年日本人留下的“劳工房”内,形成了“百里矿山、百里棚户”。虽然矿工们为国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其自身住房条件一直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特别是近年来由于煤矿资源枯竭,企业破产,职工下岗,更无力解决住房改造问题。 阜新市的棚户主要集中在城南,由于年久失修,房屋极其破旧,阴暗狭小,地基下沉严重,雨水倒灌,屋面破损严重,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很多已经成为危房、险房。棚户区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区域内无照明设施,路面破损严重,行路难、吃水难、如厕难是普遍现象。大多房屋间距不足一米,火灾隐患严重。 [Page] 在阜新市新邱区北部街道警环街道社区李百祥家里,记者见到了这样的“棚户”。 这是一处1937年日本人建的“劳工房”。 77岁的李柏祥在这里住了45年。 两排连在一起的低矮的棚户之间的街巷非常狭窄,而且坑洼不平,门口还有一个煤堆。弯腰踏进地面比外面还低许多的屋里(当地人形象地把这种感觉叫“跳井”),迎面是一个安着一口硕大铁锅的灶台。这个既是厨房、又是“厅”的地方,连着两个带着火炕的屋。李柏祥和老伴住大屋,他50岁的大儿子和23岁的孙子住小屋。孙子7岁时,大儿媳与大儿子离了婚。此前,这个建筑面积32平方米的平房里住了5口人。 老人指着糊了18年、已经看不清原色的塑料棚顶说:“就怕下雨,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外面不下了,屋里还在下。”取暖和做饭都靠烧煤,李柏祥说,棚户区房子太密了,通风不畅,烧火时“除了烟囱不冒烟以外,屋里哪都冒烟,要想在屋里呆着只能用被子蒙住头。”他说,棚户区没有下水,家家户户只能把废水泼在房子周围,冬天冻成“冰山”,春天开化时污水遍地,臭气熏天。上厕所更难,几百户用一个,早晨高峰期要排队,冬天厕所冻上厚厚的冰和粪便,根本进不去人。 在阜新市像李柏祥住的这样的“棚户”共有387万平方米,其中,集中居住超过5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283万平方米,集中居住超过5万平方米以下的棚户区104万平方米。棚户区总户数8.182万户,人口22.66万人,分别占全市城市总户数的28.68%和城市人口的28.98%。而其中低保户占全市棚户区总户数的38%,低保边缘户占全市棚户区总户数的37%。 走出棚户区是阜新人的梦想,阜新市多年来一直不忘解决这个问题,但多年的积弊单靠自身的力量难以解决。 李柏祥一度对走出棚户绝望了。 他的两个儿子都下岗了,全家的生活都靠他的退休金维持。李柏祥虽然心有不甘,“死在这样的房子里,我闭不上眼”,他也有“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上楼”的强烈愿望,但极端困难的家庭经济,如果没有“棚改”政策,老人的愿望是没有实现的可能的。 辽宁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王殿武说,在此之前,阜新等地方政府对棚户区不是没有想法,能动的都动了,剩下的棚户区基本上都是缺乏商业价值,难以市场化运作的“骨头”,实在搞不下去了。庞大的资金压力、盘根错节的社会问题,地方政府也是望“棚”兴叹。如果没有党和国家的决心、没有高层的政策和资金介入,棚改只能是一个梦。 2004年12月16日,李克强到阜新市考察,26日到抚顺市考察,棚户区的现状令这位上任刚刚12天的省委书记非常震惊。他说:以人为本不是一句空话,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让百姓搬出棚户区! 2005年3月16日,辽宁省下发《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计划用2到3年时间基本完成806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的24.8万户、84.4万人的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04年12月30日,辽宁省委九届八次全会与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从2005年开始,计划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848万平方米、全省城市5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任务。 2005年4月,阜新市棚改工程拉开序幕,该市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列入全省计划的221万平方米棚户区的改造任务,涉及居民81820户、22.66万人。 “能住上新楼,我死也闭上眼了” 2005年12月20日,对于阜新市2469户城南地区棚户区居民而言,是一个令他们终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他们领到了盼望已久的新房钥匙;这一天,意味着他们即将正式告别那种辛酸苦涩的生活方式;这一天,崭新的生活向他们正式开启了大门。 记者走入改造后的阜新市城南街道馨城社区,小区整洁宽敞,绿阴掩映,三三两两的老人坐在树阴下聊天,显得安静和谐。 在小区8号楼,记者探访了迁入新居的高庆春老人。高庆春与老伴卞玉琢在33平方米的棚户中住了47年,有一子三女,他们住棚户时的境遇和李柏祥差不多。他们迁入的新楼48平方米,明亮、整洁,设施齐全。两位老人兴高采烈地向记者讲述着生活的种种变化:不用再弄煤泥了,不再受烟熏火燎之苦了,下雨天不用担心雨水倒灌了,上厕所不用排队了,再不用走出十几米外倒脏水…… [Page] 卞玉琢说,原来做梦也没想到的事情变成现实了,感谢党、感谢政府。现在环境好了,心情也好了,自然病就少了;现在做饭又干净又快,其他时间就是休息。 目前,阜新市已经有8372户像高庆春这样原棚户区居民迁进了新居,享受到了棚改带来的变化。截至2006年5月底,阜新市已完成221万平方米的拆除任务,回迁楼开工面积230万平方米,占计划的82%;竣工35万平方米;预计2006年底,约有85%的被拆迁居民可以顺利回迁。 在李柏祥老人家,老人告诉记者他已经知道自己要住进新楼,高兴得不得了。他说,几天前,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来到我家,我拉着汪部长的手说:“能住上新楼,我死也闭上眼了。” 阜新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副局长杨君华对记者说,棚户区改造前,棚户区居民户均住房建筑面积27平方米,人均9.7平方米,其中,低保户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2.2平方米,人均7.4平方米;改造后,户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到50多平方米,人均达16.7平方米,已接近全市人均建筑面积17.34平方米的居住水平,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付1.4万元的钱住5.2万元的房 经过棚户区改造后,绝大多数生活困难、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众,不仅改善了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国家和省市的各项政策使他们还拥有了价值数万元的房屋资产,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按照阜新市的规定,原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120元结算结构差价、合理超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650元购买,超过合理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1100元购买,同地段商品房市场价约每平方米1100元。 高庆春老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家原来住的棚户是33平方米,按照阜新市的规定,原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120元结算结构差价、合理超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650元购买;他要了48平方米的楼房,120×33=3960(元),超出面积是48-33=15(平方米),要交650×15=9750(元),就是说,他住进有产权的楼房交了3960+9750=13710(元),而同地段商品房市场价约每平方米1100元,48平方米的房子价值52800元。 以在棚户区改造前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的三口之家为例,自己支付2.32万元,即可得到价值为5.72万元、面积为52平方米的一套回迁安置用房;按照同样的计算方法,自己支付3.***万元后,即可得到价值7.04万元、面积***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 对特别困难的低保户,阜新市还有特别的政策。 记者在阜新市城南回迁小区19号楼2单元105室采访,户主曹喜文连续说了两次“我都傻了”。 47岁的曹喜文自小身患小儿麻痹,妻子身患脑出血、肺气肿、心衰等多种疾病,一个女儿在读书。提到当时第一次看到棚户区改造工程启动的公告,曹喜文说了一句“我都傻了”。因为他原来住的20平方米的棚户平房是“副号”(即没有产权的临时建筑),即使市里对“副号”有特殊政策,可以享受到拆迁的待遇,全家每月只能靠498元的贫困补助维持生计的经济现状,也让他拿不起房屋差价的费用。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当曹喜文讲到他像做梦一样住进了38平方米的楼房时,他再次说了一句“我都傻了”。这时,这个尽管腿脚有残疾但却很高大的汉子双眼湿润了。 阜新市为了救助、照顾棚户改造过程中的弱势群体,出台了对棚户区低保户、低保特困户和低保边缘户的优惠政策。低保户按棚户区拆迁面积拆一还一,免收新旧房屋结构差价;对“正号”(有产权)低保特困户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补助200元,费用由社会捐助资金中解决;“副号”低保户每户补助500元,低保特困户每户补助1000元。对特殊困难家庭,允许打欠条住进新房或按廉租房管理,廉租房的租金按建筑面积每月0.5元/平方米收取。待能够交够房款时,再去办理房屋产权证,而且,中间“永不撵人”,房子“永不涨价”。曹喜文因夫妻双方都“丧失劳动能力”而享受低保特困户的待遇,只需每月交19.2元,就可以无限期地租住这间楼房。 [Page] 截至目前,该市已安置廉租房住户31户,廉租房面积1357平方米,少收房款80.6万元。同时,患有重大疾病的低保边缘户,也享受低保特困户优惠政策。阜新市副市长李明山说,这些政策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棚户区困难户回迁上楼问题,深受棚户区居民欢迎,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和公正,确保了棚户区改造成为“民心工程”和“温暖工程”。 曹喜文的明亮的卧室里摆放着许多鲜花,他说他的妻子就喜欢花,但现在她看不到了,在他们搬进新楼两个月后,妻子病故。曹喜文说:“她没福,这么好的房子享受不到了。”他眼睛再次潮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