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完成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
按照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煤管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和市质监局4家单位反馈了第四轮巡察情况。 从反馈内容看,被巡察党组织在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重业务、轻党建,未按要求履行“一岗双责”;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力度不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不规范;干部队伍工作作风不过硬,创新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宽松软;财务管理不到位,政府集中采购执行不力,存在廉政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未绝等问题。市委第四轮巡察共发现主要问题87个,形成问题线索16件,立行立改问题12个,充分发挥了“利剑”“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市委巡察办负责人指出,各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代表市委的意见和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勇于认识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要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结合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我再检查,进一步发现潜在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动态整改机制,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成效负总责,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工作局面;派驻纪检组同志要***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进展情况,适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发挥执纪监督问责作用。市委巡察办将开展督查督导,对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整改态度、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和考评,对整改不主动、不认真,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通过责任落实倒逼整改落实。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此次巡察既是对各项工作的“ 综合会诊”,也是“ 全面检查”,对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市委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纠正、纠错、纠偏,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促改革、促发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