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5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30日发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指导宾馆、商场、影院、游泳馆、博物馆、候车(机)室、办公楼等人群经常聚集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开展预防性卫生防护措施,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制定了《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0年1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相关文章: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0 00:28: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