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严查 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吸烟、接打手机等严重妨碍安全驾驶,但一直不被广大交通参与者重视。自9月份开始,阜蒙县交警大队开始严查不系安全带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2000多台违法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第六十二条(三)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按照《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执行标准规定》,行车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50元罚款,一次记2分;机动车行驶时未按***公安部门的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阜蒙县交警大队利用公路卡口高清镜头,严查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吸烟、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表示,希望通过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行为的 处罚,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与守法意识,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