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积极做好2014年春季苗木检疫工作
根据辽宁省检疫局《关于全面加强2014年春季苗木检疫工作的通知》及阜新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春季苗木检疫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县今年春季种苗检疫监管工作,有效控制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确保造林苗木质量,保障我县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科学实施,坚决把好苗木产地检疫这一关。 主要措施: 一是造林前及时下发了《彰武县2014年春季苗木产地检疫的通知》,积极做好宣传,让育苗单位的苗木必须经森防站检疫合格发证的优良苗木出圃,让造林单位和造林大户自觉使用检疫合格的健康壮苗造林,全面提高造林质量。 二是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森防站检疫人员严格按照检疫程序深入基层的国有林场及乡镇的所有苗圃,在造林前认真完成全县苗圃的产地检疫任务。 三是坚持“四检”制度,严禁带病虫苗木出圃。继续坚持育苗单位(个人)自检,县森检机构普检,市森检机构组织互检,省森检机构抽检的“四检”制度。 四是严格调入苗木的复检工作。在造林期间森防技术人员对调入的造林种苗、繁殖材料严格检疫复检,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严格 “检疫要求书”制度,对没有“检疫要求书”进行省际间种子、苗木及其繁殖材料调运的单位和个人,森防站不得开具《植物检疫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