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维权意识保护合法权益
5月22 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继慧,常务副主任李明山,副主任师勤、金宗彦、黄伟、王东勋,秘书长曹贵刚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主任和驻会委员参加活动。 副市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柳树杨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大商新玛特商场、市消费者协会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现场检查消费者投诉及维权情况,详细了解、查阅有关消费维权制度及消费者投诉办理记录,并召开了由市工商、质监、物价、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和服务企业及消费者参加的座谈会。检查组还认真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听取了市消协关于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讲座。 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后,齐继慧指出,近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齐继慧强调,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的维权意识;要培植教育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倡导诚信经营;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职,监管到位,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的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构建消费维权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