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顺利结束
根据辽财流〔2012〕962号文件《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海州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的政策宣传工作,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顺利结束。
我区从2009年开始实行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共有36户商家签订协议书。海州区财政局成立家电下乡办公室,专门负责家电下乡审核工作。5年来,我区审核汽车、摩托车下乡1176台,包括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和摩托车。审核家电下乡162***1台,其中彩电55731台;冰箱48802台;手机28台;洗衣机18904台;空调7182台;电脑1***66台;热水器10290台;电滋炉1343;微波炉395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