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三结合助推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根据案件情况,尤其是赡养老人、妇女儿童权益等家庭援助案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合理运用人民调解便捷、灵活、互谅互让的特性,及时化解矛盾,高效、便捷地维护受援对象的合法诉求。二是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相结合。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站,采取信访办定期通报制度,对于符合援助条件的及时通过法律援助手段,使其走上依法表达合法诉求途径,避免出现因无力打官司而走信访、甚至是过激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案件发生。三是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在法律援助受理申请登记至案件申请执行全过程中充分宣传实体法与程序法,充分体现法律援助依法维权、有序维权的特质和优势,积极实现法律援助综合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