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抗击雾霾
11月7日,我省十余城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以上,我市达到了严重污染,AQI超过300,首要污染物为PM2.5。11月8日,空气污染进一步加重,我市AQI达到500。11月9日,空气质量有所好转,我市AQI在200-300之间,但仍属于重度污染。
按照《辽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11月7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简易程序,市环保局应急办通过手机短信给17个成员单位发送空气质量及启动简易程序的应对要求。根据天气下雨夹雪的情况,重点对汽车尾气及工业企业采取强制性措施。
市环保局对3家停产企业之外的10家国家控制大气污染重点企业逐一打电话,要求其减少用煤20%,在保障供暖等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减少生产负荷,并安排环境监察人员到现场督查。
11月8日,市政府启动黄色预警(Ⅲ级)响应,13时,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全力抗霾。
对13家大气国控重点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措施。由市经信委对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其中,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辽宁辽塔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辽宁银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3家生产企业停产。其他10家企业限产30%,并且全部启用备份清洁燃煤;4家涉及供暖的企业,在基本满足供暖温度的基础上低负荷运行,6家生产企业全部限产30%以上,并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营。市、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派遣10名驻厂员***督查,对超标排放的严肃查处。
各县(市)区政府对城区内的非供热燃煤锅炉,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
市公安局联合环保局对城区内黄标车和重型货运等柴油车辆禁止通行,查处车辆12台。
市住建委和市城管执法局加强对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管。停止拆除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环节。
环保部门呼吁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据分析认为,本月初我市与其他城市一样进入采暖期,燃煤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大,加之近几天东北风将上游地区重污染带输送至我市,同时,目前受槽前西南气流影响,冷空气势力弱,地面受低压系统影响,风速小,湿度大,大气层结构稳定,这种高低空配置为静稳天气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导致区域传输污染物滞留,再叠加本地污染物的积累,形成目前的大范围重污染状况。
11月9日至10日,我市地面逐渐转为高压控制,近地面湿度略有减弱,污染扩散条件略有好转,预计到11月12日,雾霾天气可望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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